以下是政宏暖通小编根据日常的需要整合的相关与暖通设备的节能方案,希望能对大家起到帮助的作用:
1、四川暖通设备设计文件中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等建筑热工参数与建筑节能报告书中不一致;有的参数超过标准限制,但建筑经过权衡判断计算,可以满足节能要求。对此,暖通专业如何提出审查意见。
答:暖通设计文件中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空调采暖区域等数值应与建筑节能报告书一致。对于部分围护结构传热系数虽不满足规范要求,但经过权衡计算整个建筑物可以满足节能要求的,暖通专业不应有异议。设计数值有矛盾时,可在四川暖通设备节能设计审查优化意见中提出。
2、一个集中冷/热源机房向各幢建筑物提供冷热源,是否要进行输送能效比的考核?(注:GB50189-2005第5.3.27条的条文解释,认为输送能效比的考核适用于“独立建筑物内的空调系统,最远环路总长度一般在200~500m范围内?!?
答:最远环路总长度在200~500m范围内,需要按规定数值进行输送能效比的考核;如果区域供冷(热)管道超过500m或总长更长的水系统可参照GB50189-2005第5.3.27条执行。
3、住宅卫生间采用电采暖(非居住者使用自购的电加热产品采暖),是否符合规范及有关文件要求?
答:住宅采用电采暖,不符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第4.7.1条规定。
4、公共建筑夏季不低于26 ℃是否应体现到负荷计算中去?
答:公共建筑夏季室内设计参数应根据房间的性质按设计规范决定。国务院规定的夏季室内温度不得低于26℃,是指室内使用空调的控制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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